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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审校: 发文时间:2015-01-21

各有关单位: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申报2015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现面向全省开展2015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为做我院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5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包括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均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我院只能申报自筹经费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科技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2.自筹经费项目应逐项附出资证明,说明经费具体来源及数额,并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科技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3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1万元。

3.申报科技类项目需进行查新并附科技查新报告(原件1份),查新目的须是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好齐鲁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和阐发的批示精神,对于法治理论和山东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研究,择优推荐申报。

6.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发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1.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人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A)》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B)》,申报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人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A)》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B)》,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2.各单位统一填写汇总表,连同纸质版《申请书(A)》(一式2份)、《申请书(B)》(一式4份)于2015年3月9日(星期一)报送教务处,同时将《申请书(B)》(含附件)的PDF格式文件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zm0635@163.com。请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3.根据申报限额及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校内项目初审,确定最终推荐的项目。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填写的汇总表要经负责任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教师个人电子版材料要以“单位名称+教师姓名”的形式命名。

2.所有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汇总、报送,避免出现错报、漏报或个人单独上报。


教务处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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