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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审校: 发文时间:2012-12-26

各系、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我省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展开。为了做好我院的申报工作,现将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支持重点

1.本次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分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

2.高校科研计划项目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提高科研水平,增强其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二、申报条件

1.科技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2.申报科技类项目需进行查新并附查新证明原件,查新目的须是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3.我院只能申请自筹经费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应附出资证明(说明具体来源、数额,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科技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3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0.5万元。

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成果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必须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相关表格可从省教育厅科研处网站http://kyc.sdpec.edu.cn下载。

2.填写《2013年度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或《2013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2月20日以系部为单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将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mzm0635@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3.我院根据申报限额及要求,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院内初评,在此基础上确定报送项目。

四、项目进展报告和结题的有关事项

在研项目负责人请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报告,并于2月20日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教务处。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执行。

联系人:马增敏电话:0635—8520081邮箱:mzm063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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