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为表彰我院保卫处2017年安保工作的突出成绩,聊城市公安局授予我院保卫处集体三等功。
2017年,在我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保卫处认真贯彻执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强化单位主体责任,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涉稳信息和问题,有效维护了我院的政治稳定和校园平安。圆满完成了十九大等一系列重大活动及敏感时段单位内部安保维稳和平安校园建设任务,保障了教学科研的正常秩序。为表彰我院安保工作,聊城市公安局授予我院保卫处集体三等功。
(校报记者:周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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