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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东昌学院教、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 审校: 发文时间:2013-05-20

各单位:

根据《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教研课题立项管理办法》[东昌院发(2008)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院级教、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所申报的教研、科研项目的研究内容应与学院的学科、专业、课程密切相关。

2.承担教学任务的我院专职教师及承担教学管理任务的处室人员均可申报。

3.处室人员申报项目需相关学科的系部主任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方可申报。

4.已承担院级项目和省级项目的负责人,在项目未结项之前不能申报本年度院级项目。

5.申请者每人限报一项。

二、申报程序

1.申报:申报者认真阅读本年度学院教科研项目申报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填写本通知附件中的《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教、科研项目申请书》。

2.初审: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及相关学科的系部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并签署意见、加盖部门公章后,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送到教务处教研科,并将《项目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稿统一发至邮箱mzm0635@163.com,联系电话:8520078。

3.未按以上要求报送的《项目申报书》均为无效,不参加学院评审。

4.各部门报送教务处截止时间:5月31日。

5.学院拟于6月中旬召开专家评审会。

附件1:2013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教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教务处    

201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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